从教育部获悉,教育部、财政部已于日前下发通知,决定提高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,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。这是继1994年后国家再一次提高博士
北京在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。
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,经过近30年的
北京在职研究生报名改革发展,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博士教育体系,博士生在高校科研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显著增强,并已成为科研创新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生力军,取得了一大批令人瞩目的成果。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完善博士生奖助制度,不断调动和激发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科研创新性,我国作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决定。
据悉,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一般由奖学金(即国家基本补助)、
北京在职研究生招生学校补助、导师补助三部分组成。后两部分由各院校和导师自行确定标准,国家基本补助多年来一直停留在每生每月200多元的标准。